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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0日 星期日

不可承受之輕

每個人都有其脆弱一面,不斷的打擊與失敗,消失的鼓舞與關心,不只是家人的責任,同時也是朋友們所需要去注意的,希望校園殺人事件能讓我們能正視人際關係的問題。

不可承受之輕
聯合報/王正方 2007.05.14 01:42 am
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壓垮了趙承熙,這個「輕」是別人對他的輕蔑、輕忽、輕心。
流光十五年是一段漫長的路程,匆匆過往的同行者何必如此自私、吝嗇?多給路上朋友一
點微笑、關懷、協助和鼓勵,一場血案或許可以避免,冷漠是最可怕的殺手……
1970年代末期,我在舊金山灣區參與劇場工作,和舊金山的「亞裔劇場」非常熟稔,亞裔
劇場的成員清一色是土生亞裔子弟。多次觀摩他們的演出,最精采的是幾位優秀表演者的
獨白。台上沒有布景,一支聚光燈Spot Light跟著演員走,即興發揮。內容多半是描述他
們成長的遭遇,講到痛切之處,演員的情緒止不住滾滾而來,痛快淋漓全場為之動容。印
象最深的是有位帥哥,他的劇目叫:《你從哪裡來?》(Where are you coming from)
講他生來一副亞洲人長相,無論走到哪裡別人都問他是從哪裡來的,或叫他滾回中國去。
他在舊金山土生土長,語言沒有一點口音,舉止更是個百分之百的美國孩子。但是白種人
,美國社會從來沒有接受過他,時時以異樣眼光對待,永遠把他看成外國人,所以一句聽
來無惡意的你從哪裡來?會勾起他千萬種悲憤的心緒。那段演出咄咄逼人,最後他說:我
和你們一樣都是從母親的子宮裡來的,如果你不能接受,沒辦法,現在我回不去了。
亞洲人的長相在美國是一種非我族類的原罪,在那種環境中長大,痛苦可以想見。但不是
親身體會,並無法瞭解箇中的酸楚於萬一。從文化上來說,亞裔孩子在整體認同上完全失
落。讀的是以歐洲文化為基礎的課本,書上的英雄、哲人、偉人,都是白種人,歷史的詮
認賊作父,無條件的認同西方文化,價值觀和審美觀,還是被人家當作局外人,情何以堪
?從認同上的失落產生出對生身父母的怨憎,對自己的長相不滿意,仇視一切,暴躁易怒
等現象。1980年代中末期,美國出現了許多亞裔作家,作品多以成長經驗為主題。有位女
作家描述,青少年時期注意到自己有一雙鳳眼,很不滿意,每天努力把眼睛睜得大大的。
她父親問:為什麼你老是有驚恐的表情?
這位作家找到了寫作,以幽默的筆觸紓放了亞裔成長的痛苦。趙承熙沒有她幸運,他無法
平息壓制在胸中長年的積怨和怒火,惡性爆發傷害了眾多無辜,也結束了自己短暫的生命

血案發生之後全球媒體都聚焦在死傷的人數上,總共喪失了三十三條人命,創有史以來美
國校園慘案的紀錄。NBC電視搶先獨家播放趙承熙的自錄獨白,他向全世界耀武揚威,面
貌猙獰。媒體成功地把趙塑造成一個人性滅絕的魔鬼,現在殺人魔舉槍自盡,血案終結,
剩下來的只有療傷止痛。於是布希總統親往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演說,講了一篇要大家互相
慰藉,言不由衷的話,上了當日的新聞頭條。血案匆匆過去,沒有人再問那個最重要的問
題:為什麼?
我是一個沒有善盡職責的美國亞裔爸爸,兒子辛苦地跟著單親媽媽成長。直到兒子上了大
學,父子之間才比較能攤開來交心。兒子告訴我,亞裔男孩子在美國的成長,比亞裔女孩
子困難不只十倍!特別是在十三四歲開始發育的階段,小男孩像小公雞似地好勝好鬥,亞
裔孩子體形瘦小,總會成為其他種族大小孩子們的欺凌對象。拳打腳踢之外還有種族歧視
的惡言惡語,每天少說也要受幾十次。先天上力不能服人,德方面又是以西方文化為主流
,亞裔的容貌、氣質、習俗、傳統根本不受重視。大家都認為亞裔男孩子不帥、不夠酷,
女孩子正眼也不瞧一下,於是滿盤皆輸,喪失了所有的自信。努力讀書是一條出路,但是
光憑成績優秀,在美國學生眼中只是個Nerd,怪胎一族。而且並不是每個亞裔子弟天生就
成績超人。亞裔女孩子就不一樣,她們在美國男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種性神祕,反而受到
許多注目。
「兒子,你是怎麼熬過來的?」我頗羞慚而膽怯地問。
「很困難,有好幾次我曾經想殺了那些欺侮人的王八蛋。還有比當眾被捉弄更可怕的事,
他們把你當成隱形人。回想起來,那段時期我最需要一位Role Model引導我,同我談談,
可是你從來不在。」我閉住呼吸不敢大聲喘息。
「幸好我從你那兒學到一點幽默感。」
「可能是遺傳吧!」我接了一句。
「不管怎麼說,同學都覺得我很滑稽、好笑,結交了好幾個死黨。其中和我最聊得來的是
夏娃,每天我們可以聊幾個鐘頭。」
「夏娃?是位亞裔女孩嗎!」
「當然不是,那時候所有亞裔男孩都痛恨亞裔女孩,神氣得半死,認為亞洲男人都不英俊
。她們是一群黃皮白心的香蕉。」
趙承熙八歲隨父母從韓國移民美國,獨力學習異國的語言和文化,天性內向害羞,東方傳
統賦予他沉默、怯於表達的行為模式,與美國的一切格格不入。血案發生後,有位趙承熙
的中學同學回憶,在班上趙永遠坐在最後一排,不參與討論,整天不說一句話,大家都認
為他的英文不好。唯一一次聽見趙承熙開口,是英文老師逼他朗讀課文,不聽話就威脅要
當掉他,趙像嘴中含了東西似地念了一段。被同學欺侮作弄?那是家常便飯。上了大學也
是人人討厭他,劇本創作的教授不許他戴著墨鏡上課,指責他上課用手機拍女生下體,最
後勒令他退課。趙承熙寫出來的劇本充滿了暴力與性侵害,但是沒人注意。大學四年他還
是沒有交到一個朋友,父母每日忙著掙扎求生存,只負責他的溫飽。他感覺全世界都漠視
他,把他當成垃圾桶,一切汙穢、侮辱、誣衊、唾棄,都傾洩在他一個人身上。只有累積
沒有宣洩,點滴的憤怨壓縮成深仇大恨,無奈到了極處轉而崇拜暴力,以為暴力是一條出
路。
產生這種想法在美國最為自然,美國以暴力立國,文學、藝術、運動、電視、電影、電玩
都以崇尚暴力為主題,趙承熙認同美國主流暴力傳統是必然的事。1970年代美國反戰領袖
卡麥可(Stockley Carmichael)曾有一句傳神的名言:暴力和蘋果派一樣,都是純美國
產物。(Violence is as American as apple pie.)
那天美國電視台重複播送趙承熙的獨白,他揮舞一把鎯頭,不時舉槍瞄準攝相機和自己的
太陽穴,盡力目露凶光,耍狠。在看手中稿子轉換眼神之間,我覺察到他的淒苦、惶恐和
缺乏自信,心神像是處在最脆弱無助的狀態。這種眼神我記得,青少年時兒子發飆,顯露
些許暴力傾向的時候,就是那種目光。一位血案倖存者描述,我看到了他的眼神,裡面只
是一片空白,趙承熙的獨白令我有錐心之痛,不盡責的亞裔爸爸如我都知道,這時候他最
需要和人接觸,和朋友談談,哪怕冷酷麻木的父母兄長,吼罵幾句打他一巴掌也好,他會
感覺到世界上還有人關切他,責罵他,在乎他。但是那時候的趙承熙,孑然獨我,念著稿
子,向全世界(其實是一架錄相機)表達他的沮喪和無助,他的世界永遠只有一個人。
我還是不認為趙承熙是一個秉性邪惡的人,雖然他做了最邪惡的事,血腥屠殺三十多人。
他程度不錯,可以成為一名有貢獻的青年。那段演講,他控訴美國享樂主義者的浪費,為
富不仁闊家子弟的惡行,觀點和論述沒有人能否定。為什麼他要用殘殺來表達心意?是不
是再也忍受不住鬧市中的孤寂?踽踽獨行十五年,沒有一個朋友,忙碌的家人、同學、老
師、教授、異性從不用正眼看他一下……這世界是怎麼了?趙承熙憎恨所有的人,他以大
規模的毀滅,喚醒世人對他積欠過久的注目。
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壓垮了趙承熙,這個「輕」是別人對他的輕蔑、輕忽、輕心。
流光十五年是一段漫長的路程,匆匆過往的同行者何必如此自私、吝嗇?多給路上朋友一
點微笑、關懷、協助和鼓勵,一場血案或許可以避免,冷漠是最可怕的殺手。
趙承熙在他宿舍的牆上寫了一首歌詞:
Teach me how to speak
  教我如何說話
Teach me how to share
  教我如何分享
Teach me where to go
  指引我該往那裡去
Tell me will love be there
  告訴我那兒有愛嗎
2007/05/14 聯合報


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IFPI又出動了

有在blog上面分享音樂的朋友們大家請注意了,又有因為貼mp3而被判刑的殺雞敬猴事件發生了,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這人怎麼那麼衰,大家都很明白知道音樂在網路到處流竄,無論wma、mp3、wmv、ape、rm...略,各種格式都有,直接下載的網站已經不像五六年前那般的多,不過p2p軟體與過去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無論該軟體是否合法,其內容都不受到軟體合法性的影響,傳遞的內容非法性也難以定義,技術上的防堵難以做到全面防止,那使用者就只能比比看誰比較衰罷了。

判刑首例部落格貼歌 被判5個月: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2/today-life1.htm

新聞內容如下:

〔記者劉志原、王珮華/台北報導〕全國百萬部落客注意,只要在部落格裡面放音樂檔,即使只是當成背景音樂或和網友分享、不提供下載也會吃上官司!

可易科罰金15萬 緩刑3年

一位二十二歲的孫姓高職生在無名網站自己的部落格中放音樂,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台幣十五萬,法官認為他沒有營利行為也無前科,予緩刑三年,這是因為在部落格放音樂遭判刑首例。

孫姓高職生以「Wlance」為名,在網路相簿「無名小站」上的部落格寫網誌,九十三年起,他陸續將歌手陳綺貞「旅行的意義」、劉德華「相思成災」及羅志祥「自我催眠」等三百九十八首流行歌曲上傳放在部落格中供網友試聽。

由於部落格內歌曲豐富,孫某的部落格人氣指數長紅,卻也引來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注意。

IFPI進入孫某部落格網誌後,發現高達三百餘首歌曲遭盜用,損及滾石、上華等唱片業者著作權利,報警處理,九十五年十二月廿六日下午,警方大陣仗前往孫某家中搜索,家人還以為他犯了什麼重罪,最後才知是違反著作權法。

無名小站昨日表示,在提供網友上傳空間時,就提醒使用者勿上傳違法檔案,刑責自負,也與IFPI密切配合,只要IFPI要求拉下違法檔案,無名小站都會刪除。

無名小站:早提醒自負刑責

無名小站產品經理兼發言人林弘全表示,該公司網誌與相簿空間,對使用者上傳的檔案格式設限不多,網友可以自由上傳mp3、swf等影音格式,但上傳的時候,系統已經提醒「勿上傳違法檔案,刑責自負」。

不過,無名小站部落格數量達二百八十萬個,Yahoo!奇摩部落格也有二百萬個,數量驚人,Yahoo!奇摩表示,儘管目前Yahoo!奇摩部落格並未提供網友上傳影音檔案,但網友透過內嵌的方式,連到外部的音樂檔案,依然可以在Yahoo!部落格分享音樂,難以在事前限制網友上傳違反著作權的影音檔,只能提醒網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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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net創辦人建議 先勸導再開罰

〔記者袁世忠/台北報導〕部落格使用未授權音樂吃上官司,部落客、業者與法律專家都認為,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自己創作音樂。

「絕對不要用有版權爭議的東西在部落格上!」提供相簿、部落格服務的Pixnet創辦人曾皇霖指出,過去也有網友因為使用未授權的音樂而被告,不過若數量不多,加上立刻撤除道歉,多數著作權人都不會太追究。他也建議,執法單位或許可以先進行勸導,不改善才開罰。

知名部落格格主「狗貓」強調,不論是網路上抓的,或是花錢買了CD、自己用軟體轉成mp3後使用在部落格上,被控侵權的案例還真不少。

網友若真想使用背景音樂,例如Xuite等部落格平台,會提供一些經過授權的音樂;許多唱片業者為了宣傳,也會在官方網站上授權主打歌曲的片段供網友連結使用,比較安全。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主任王郁琦表示,現在很多年輕人誤以為當成背景音樂又沒提供下載,不算侵權,事實上,所有利用都必須經過著作權人的授權同意,除非是演奏年代久遠的古典音樂,或是自己創作的作品。他也提醒網友,即使是付費下載的音樂,也要注意合約上的授權內容,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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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 個遭搜索網站 無名小站最多

〔記者段子薇、王佩華/台北報導〕不要以為高職生在部落格貼音樂被判刑只是特例,IFPI表示,將持續舉發不法的網站,希望廣大的部落格使用者,要尊重智慧財產權。

IFPI四月份公布的重大案件取締報告,遭搜索的四十四個網站中,無名小站佔了十七個,Yahoo!奇摩也有十個,Hinet Xuite六個,而Sina部落格則有一個,只是孫姓高職生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侵權部落客而已。

IFPI秘書長李瑞斌說:「其實從去年到今年,我們平均每個月舉發的案例都有二、三十件,我們一直持續在做,只是大家沒報導而已!」

他強調,重點不在被舉發的人是高中生還是平民老百姓,而是每個人都不應該分享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自己的東西可以跟別人分享,不是你的東西怎麼可以分享呢?那應該叫做分贓吧!」

IFPI認定,只要在部落格或MSN分享音樂,就是把偷來的東西跟別人分贓,等於觸犯著作權法,今後仍會繼續舉發下去。

2007年1月21日 星期日

曾記麻糬創辦人過世了~~~

過去說到花蓮就會想到曾記麻糬,我在花蓮的四年中,不知道買了幾次回台北,就連離開花蓮了只要有回去就會買個一盒回家吃,不過曾記麻糬在這五六年中真的變化很大,從我大一的小店面變成了比7-11還多的連鎖店,連台北車站都有,看來已經走出了花蓮,不過也衍生出了誰是正版麻糬的討論,曾家、老曾記、曾記,到底誰才是正宗的,我相信再曾水港老先生過世後,會讓人漸漸的將這三個廠牌的歷史慢慢的遺忘,此篇新聞真的寫的非常的詳細,希望未來大家還能找到正宗的花蓮曾記麻糬,享受到真正的味道。

新聞內容如下.....


曾記麻糬創始人曾水港老先生,在19日離開人世,享年85歲。民國30年代,曾水港老先生白手起家,幾乎每個花蓮人都吃過他的麻糬,但是晚年女婿、兒子為了生意翻臉對簿公堂,還發生家暴事件,是他這一生最大的遺憾。

「麻糬喔!麻糬喔!」就是這個宏亮的叫賣聲,曾經在民國30年代傳遍花蓮大街小巷,如今民眾想要再聽到已經沒有機會。曾記麻糬創始人曾水港老先生19日傍晚5點多,在家中浴室昏倒送醫不治。

看護表示,「他本來前幾天人就不舒服,他本來腎臟方面就不好,本來都有去門諾醫院拿藥。」

曾水港享年85歲,照顧他兩年多的看護滿臉不捨,她說,曾水港平常就有腎臟方面的疾病,不過,最近一直不願意就醫,沒想到這次昏倒就再也沒醒來。

曾水港一生以研發麻糬聞名,他從24歲起就推著這輛腳踏車,走遍花蓮市區叫賣,幾乎每個花蓮人都吃過曾老先生做的麻糬,而曾水港的名字,彷彿就是麻糬的代言人。

曾水港曾強調,「麻糬皮水分不要太多,就會比較Q比較好吃。」

花蓮有3家曾字輩的麻糬,全都是曾水港子女開設,也都標榜是他真正的傳人,不過,為了爭生意,曾水港晚年過得並不如意;還曾經因為小兒子變賣家產又暴力威脅,鬧上警局申請保護令。

如今曾水港離開人世,這些紛紛擾擾,也成為他生前最大的遺憾。


來去花蓮/麻糬滿天飛 曾水港:買哪家都一樣!
2003/09/20 11:47

記者陳志東/花蓮報導˙攝影

繼「曾記」與「曾家」之後,花蓮的手工麻糬店,在這一兩年間猶如雨後春筍般一間間冒了出來,有「老曾記」、「曾v傅」、「曾祖」、「曾老先生」跟「曾氏」,每家都打著「曾水港」老先生的「曾」字號。對於這現象,曾水港老先生顯得很無奈,想了一會兒,終於他說:「買哪家都一樣啦!」

自從「曾記」與中華電信合作在網路上賣麻糬,加上媒體不斷報導,也就此打響花蓮「曾」字麻糬名號。有個「曾」字,似乎就能與「曾水港」扯上關係,也似乎就成了品質與利潤的保障。

只是,這對曾水港老先生來說,何其難堪!從年輕時推著腳踏車賣麻糬,賣了幾十年也沒這麼紅過,到現在退休了,每天只在家中菜園種種菜,跟老鄰居聊聊天,幾乎不管江湖麻糬事,儘管這般恬淡,卻仍天天都有人打著其名號在外開立新店招攬觀光客,硬要將他扯入麻糬圈。對這現象,他或許知情、或許不知情,儘管知情,但卻天性不好爭端,只能看著這現象不斷發生。

到底哪家曾字號麻糬才是正統?到底該買哪家?這些店家間的關係又如何?

事情得從1948年說起。

1948年,當時由西部搬到花蓮來的曾水港老先生,開始推著腳踏車在花蓮街頭販賣客家口味麻糬,由於全部由糯米磨製,加上內餡材料札實,口感絕佳,也因此逐漸受到老花蓮人喜愛,只不過,賣了幾十年,愛吃的,還是只有部分花蓮當地人,觀光客全然不知有這麼一家麻糬攤。

幾十年來,曾水港9個小孩,3男6女,每個小孩從小就得幫忙作麻糬,個個練就一身作麻糬的功力,然而,隨著水港伯年紀漸大,子女卻無人願意繼承衣缽,畢竟作這手工麻糬實在太辛苦,天天都得半夜起床磨米蒸煮,而且利潤微薄,這好吃麻糬也眼見即將失傳。

事情轉機出現在1991年間。這一年,已經嫁給大理石工人董晟州的小女兒曾惠娟,為了增加收入,於是趁著麵包果成熟時,開始上街頭充當小販賣起麵包果,小販生意,確實改善了一點點生活,只不過,麵包果季節只到9月中旬,9月之後怎麼辦?於是,曾惠娟決定拿出從小跟爸爸學得的技藝,開始賣麻糬。

創業當小販賣麻糬,曾惠娟一邊賣,也一邊半騙半威脅,要求先生董晟州跟著學,等到董晟州學成,恰好曾惠娟也懷孕,於是,整個作麻糬、賣麻糬的工作就落到董晟州頭上。在董晟州接手,同樣推著腳踏車上街頭賣麻糬之後幾年,曾惠娟再次決定開立店面,也就此開啟了「曾記麻糬」的輝煌歲月。

是的,將「曾」字號麻糬推上舞台的,就是現在「曾記麻糬」的老闆跟老闆娘,也就是曾水港的女婿與女兒、董晟州與曾惠娟夫婦。

曾記麻糬打響名號後,曾水港的三兒子,也就是曾惠娟的哥哥曾盛明,也決定以兒子的正統身分重新接掌父親衣缽,先是在家鄉成立「吉安麻糬」之後幾年,接著又與花蓮當地一位「廖中豪」先生合作,由廖先生提供大部分資金,並由曾盛明請出父親撐腰,創立了「曾家麻糬」。

在曾記與曾家搶佔了大部分花蓮的手工麻糬市場後11個月,91年8月間,因為種種原因,曾盛明離開了這一手創造出來的「曾家麻糬」,並以100多萬的權利金將曾水港老先生的肖像權、品牌及腳踏車,賣斷給廖中豪先生,並另行與人合作成立「老曾記」。

現在的「曾家麻糬」,由廖中豪經營,並由「賴玉滿」掛名負責人,與曾水港老先生已經全無關係,但仍沿用曾水港老先生之肖像與名號,同時另於桃園地區找來曾水港老先生哥哥的孫子「曾暉富」,維持其「曾」字號的正統,並將麻糬版圖拓展至西部,於桃園新竹各開立一家分店。

與曾家麻糬分開後的曾盛明,在花蓮更生日報部分員工與當地一位知名醫師協助下,另外開起「老曾記」,並於花蓮中正路與中央路分別開立兩家「老曾記」店家,不過,短短的時間內,「老曾記」實際上已在「花蓮縣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資料中分家。

資料顯示,位於花蓮中央路的「老曾記」,正式登記名稱為「老曾記麻糬」,是目前真正由曾盛明掛名負責人的店家。而中正路的「老曾記」,目前登記的正式名稱為「老曾記曾水港食品有限公司」,雖然也叫老曾記,且直接引用「曾水港」名稱,但負責人卻掛名「柯慶漢」,整個經營與曾水港先生也無關係。

在曾字號麻糬打出名號後,原本的双巧食品行,也很快的將名稱變更為「曾品」,並在今年92年1月24日又變更為「曾師傅」,正式登記名稱為「曾師傅正手工麻糬」,並在花蓮新城與花蓮市內開立掛著諾大招牌的店家。這家曾師傅,實際上與曾水港老先生全無關係,不過,負責人名稱為「曾泰菖」,確實也是姓「曾」,稱之為「曾師傅」,旁人也很難贅言。

此外,另有一家「王冠」食品行,也緊急將店名變更為「曾祖」,而在機場一帶的兩家食品行,也分別掛出「曾老先生」手工麻糬以及「曾氏」手工麻糬等等招牌,打算搶佔「曾」字號麻糬市場。

也因此,目前仍與曾水港先生較有關係的,僅有「曾記麻糬」與位於花蓮中央路的「老曾記」,其中,曾記是由女兒與女婿經營,老曾記則是由兒子經營。

對於這種種花蓮「曾」亂象,最初將曾字麻糬推上舞台的「曾記」老闆董晟州表示,「無所謂!」反正都是商業競爭,每個人都可以有其競爭手法,只要不傷害他的家人都沒有關係。不過,這亂象也確實讓人搞不清究竟哪家才是花蓮曾字正統,也因此,董晟州也計劃在未來將改以「自己」本身為商標形象。

董晟州表示,當初取名「曾記」,是為感念岳父的技藝傳承與妻子的遠見及創業,但現在如此混亂,他雖然不會改名,但也計劃重新推出「麻吉」商標,以作為區隔,而這第一家「麻吉」店,就位於花蓮火車站正對面,是個提供麻糬名產販售,且可供等車客人任意入坐休息、觀賞麻糬製作與文物的寬敞空間。

至於目前早已不問江湖麻糬事的曾水港老先生,現在人住花蓮吉安鄉,平常就是在屋前的菜園裡種種菜、喝喝茶、聊聊天,而當初賣麻糬與代步的腳踏車,現在都被拿到別人店裡當招牌,讓他連出門都苦無交通工具﹔而自己的肖像與名號,也都莫名其妙遭到濫用,對這現象,80多歲的曾老先生只是挪了挪假牙,無奈的笑了笑。

「該買哪家的麻糬才正確?」面對這問題,曾水港老先生先是說:「買我兒子開的」,想了想,隨即改口:「買哪家都一樣啦!」

或許,對老先生來說,不管兒子、女兒或女婿,甚至外人,都只是在開創事業,不管怎麼引用名號或肖像,當年自己夜夜起來磨出的麻糬口味,都已經不會再重新出現,買麻糬,不妨讓它回歸口味,喜歡吃哪家的,就去買哪家的,所謂的「正統」,已經不在曾記或老曾記,更不在曾家或曾師傅等等商標裡,只在他自己心裡,只在那曾經響徹花蓮街頭的叫賣聲裡。
轉載自腎疾發作昏倒不治 曾記麻糬始祖曾水港 享年85歲